2016年4月3日 星期日

罪行


最近,有感於隨機殺人事件,所引起的各類標籤化的思維與行動充斥在台灣社會,讓我湧起了想重讀"罪行"一書的渴望,至少,透過閱讀,讓我能夠駐足思考並沉澱關於"罪衍"的意義。

每一則的短篇都像極了一齣齣精彩的電視影集,但他們卻都是一樁樁真實的社會案件與人生故事。不同於我們早已習慣看到電視新聞報導那般刻意散播恐懼的手法,作者細膩與不張揚的溫暖口吻,讓我們得以思索罪行與人性間的牽引,而不被血腥的恐懼感所綁架。


這正是我們這是時代所缺乏的。往往,在看見面對令人情緒澎湃的社會案件中,容易隨口說出情緒化的評論,非善即惡的判斷,成了獵殺與指責的溫床,以至於,我們永遠以"個人"的角度來批評該人的惡行重大,但無法理解在此惡行中所集體被隱藏的社會結構問題。

對於這個觀點,這本書中的"拔刺的男孩"的章節有清楚的刻劃。

案例中的博物館警衛因館方長期的忽略,讓他負責一個展館長達23年的時間,卻沒有調動到不同的展廳,在23年的密閉空間中導致其精神異常的可能,最後做出了精神失常的行為:他把圖丁放在人的鞋子中讓人去踩,並拍照留念,退休前最後一天,高舉"拔刺的男孩"這個雕像,痛快的摔在地上。

對這個案件,作者與當時處理該案件的法官都認為博物館館長的責任重大,不同意檢方對該警衛提出賠償的告訴,因為若非博物館館方的結構性忽略,警衛也不至於會有此結果。

讀到此時,我腦海中不禁想起曾經在新聞片段中,那些被受害者追打的加害者身影,在我們習慣的簡單邏輯中,加害與被害是對立的,若要保證一方的安定,則另一方必須要被消滅,這個消滅不只是惡行本身,更包含實行惡行的該人,這種簡單的數學線性邏輯,是中世紀獵殺女巫的思維,時至今日,成了噬血的新聞媒體永不缺乏的報導題材。

然而,上面的故事說明了,對於德國的司法體系來說,結構與制度性的迫害,才是司法與律法必須面對的挑戰,但是,對於台灣而言,每每遇到這類事件,總是放大個人行為再開始探究家庭教育失敗的成因,這些"分析"從來都不是從關懷的角度出發,而是無止盡的挖人傷疤。

當然,偶而會有談及系統性的結構問題,但結論總會歸納到社會救助系統的失敗,然後英明的政府就會做出"加強人力管制""加重宣導場次""加速立法通過",等看似果決,但卻只是為了交待了事的處置,這裡頭沒有深刻的對話,與深層的集體省思,更沒有對於人性深入的尊重,均不見"台北市政府公然到政大逮捕搖搖哥"的事件,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嗎?在我來看,這個嘴巴上說治療的行為,就是公權力的暴行展現,請問有看到我們的新聞媒體批判討論嗎?並~~有,顯然的,我們的社會只會標籤化精神病患,但從來不願意真正去理解他們內在的真實性。

如果,對於掌握公權力的政府與第四權的媒體,認為順從主流與符合大多數民意,就是民主,那我想我們根本不配稱台灣是亞洲的民主聖地,這是一種集體的自慰行動,目的是為了不讓人民看見真實,任其活在虛幻的自我催眠中。

對我來說,"罪行"這本書的價值在於,他讓你擴大對"罪行"的解讀與視野,當然,法律,道德,習俗,文化,倫理......等一系列有關人性價值的辯論,錯綜複雜,每個人都有其關注的焦點,但是,有意識的檢視自己是如何"解讀"這些令人揪心的社會案件,除了那些漫天的批評與散播恐懼的口語傳播之外,我們能不能設法讓自己有更多跳脫並遠觀的機會,並思索結構性的困境,在高度自省與沉澱的狀態下,努力一同尋求共識,是當我們面對不可預知的人性時,最適當的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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