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頂新食安危機」與「慈濟」之道德論述爭議之我思

寫在最前:

本文非常長而且有點硬。

我把近期關於慈濟是否應該主動表態回應頂新食安危機的一系列社會輿論做一個初淺的整理,並加入我自己對於道德哲學的探究,一方面做為個人哲學思辨上的興趣,另一方面,也期待透過這樣的整理,順便整理我自己。



近期紛紛擾擾的食安危機,戰火蔓延不斷。全台又瞬間壟罩再一股「反」頂新的浪潮裡,推動這股浪潮的根本原因在於三個字:「不信任」,這三個字成了燃起台灣各種社會危機的導火線,這是當前台灣社會的最大困境,也因此,隨著這樣的不信任效應的擴散,漸漸地擴及到與始作俑者相關的團體身上,因此,慈濟也因為魏應充這三個字,而成了近日輿論評論的焦點。

輿論認為,慈濟應該要為這次的頂新食安事件做出回應,基本原因有下列幾點:

第一、是宗教道德層面。魏應充是長期捐贈慈濟志業體的大戶,因此與慈濟團體具備有諸多關係,當魏應充個人做出如此惡行重大的行為時,身為台灣最大佛教團體的慈濟,理應出聲回應這種惡行,以揚升善行,這是慈濟身為宗教慈善團體,無可迴避的責任。

第二、是利益迴避層面。慈濟的香積麵是由味全代工,而味全正是今日爆發食安問題的主角,當這間公司的信譽已經面臨信任破產的情況下,大家應當先檢視味全公司旗下的食品是否還有諸多問題,因此要求產品下架是相當合理的,為何慈濟仍舊選擇站在加害者的一方,完全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這是否因為慈濟與頂新集團的關係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才如此加以護航。

上述兩大理由,構成了社會大眾之所以理直氣壯的痛陳慈濟的「不沾鍋」,認為這樣的不回應嚴重牴觸了慈濟宣揚佛法生活化的入世精神,是一種「偽客觀」的「反道德」行為,這些論點都可以在諸多撻伐慈濟的文章中看見此一思惟的存在。

然而,在這一波反慈濟的浪潮中,出現了釋昭慧法師的聲音,法師認為諸多輿論要求慈濟做出表態的動作是因為不理解 上人的慈悲心,因在佛家的境界裡,沒有甚麼事可以切割的,出家人再面對眾生時,本無良善、正邪的對立基礎,一切都是因業力的啟動而形成人間百態,因此,人世間的是非對錯自會有其因果報應,當社會法治已經針對肇事者進行制裁時,就已經在彰顯社會公義的價值了,沒有必要無限上崗到超家滅族的地步,這也是正是法師在臉書一文中所指「紅衛兵」的意思。

另外,法師也注意到隨著這股反慈濟的浪潮中,大量出現許多不理性的言論,例如:在留言板上有諸多詆毀出家眾的妄語、仇佛的言論等等,法師以為這樣的言論恐有影響建立良善社會風氣的危機,再來,諸多評論慈濟的功過之言論,如:花大錢蓋靜思堂、委員收費是階級文化、慈濟內湖園區的爭議等,都有以偏概全,或說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對立之渾沌感,因此,最後仍然跳入戰局中,以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來「以正視聽」,期望能夠拋磚引玉,來使人重新思考這些仇恨言論背後的動機是甚麼?以及他所帶給這社會的影響又是甚麼?

法師的評論透過媒體的轉載,形成了一個聳動的標語,名為《釋昭慧嗆聲 要向反慈濟者算總帳》,法師自己表示:「標題雖然聳動,但內文寫得非常持平。」,此一文章再度引發了社運人士的批評,如:吾爾開希發表了公開信《法師的批判精神為何不指向慈濟》一文,指出法師的論點也是站在慈濟立場發聲,但卻忽略了民主社會倫理的批判是不分團體屬性的,應有更高的道德層次來回應,且呼籲慈濟的大愛台在面對公民社會的輿論時,必須要更堅定的表明自己的立場,以免背離了媒體存在的價值。

上述的過程,是我這幾天以來觀察到的概況,我簡要成「頂新食安與慈濟風波」的議題整理。從這些論述當中,我一直再思考,我應以甚麼樣的角度來看待此次的爭論風波?因為每一個團體都有其背後的價值觀之主張,而這些主張如何形成一股集體讓社會更好的共識其實是我最關心的主題。而無論是慈濟、或是公民團體,當彼此都擁有其特定的團體歸屬傾向時,關於「道德共識」的原則如何確立?又,此種道德共識的普遍性與共同性真的存在嗎?還是我們永遠都只能各說各話,這些都是值得嚴肅看待的課題。

關於上述的提問,我想到了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書中的第9章。

在這一章中,談到了「有歸屬就有責任/社群主義」的影響,內容是在討論:當團體中的個人、或是該團體的前身做出了一些傷害他人的事情時,身處當下的這個團體是否要承擔創造傷痛後的集體道義責任,例如:日本是否應對戰時暴行道歉?德國是否應對納粹屠殺猶太人之行徑道歉?

基本上,這是關於國族、政治上的歷史事件的道德評斷問題,贊成要道歉的人,主張:「正式道歉做為一種公共姿態,有助於療合歷史傷痛,為道義上和政治上的和解提供基礎。」,反對需要道歉的人,則認為:「道歉就是承擔部分責任的意思,但沒有人需要為自己沒做過的事情道歉」,前者是基於「道德集體主義」,後者是基於「道德個體主義」。

若以上面的觀點來檢視此一事件,輿論認為慈濟需兼負起「集體道德責任」的義務,乃因慈濟做為一個公共團體,當社會資源集中在團體手上的同時,也應承擔團體面臨大眾檢視的義務,這是一種權利與義務的對等觀,並假定團體的每一位成員均包含在此框架中,故而,團體的領導人必須有所行動,是因為個體是屬於團體的一份子,沒有迴避的空間,這個主張也是目前社會大眾比較能夠認可。

但是,對於主張「道德個體主義」的人便會認為,事情不能這樣看,人生而在世,有其道德獨立的自由,這個自由包含了個體必須承擔其自願召來的義務,每一個選擇、承諾、或是協議都是出自於自己的自由意志,正是因為我們先有了關於個體獨立且自由的本體,道德義務才有被實踐的可能,因此,在此觀點下的個體道德責任,不認為有甚麼集體責任的義務要盡。

此觀點,也是不認同慈濟需要出面回應的人所主張的,個人應負擔完全的責任,而與其歸屬團體沒有任何關係。不過,這部分的論述還是有一個假定,即該個體也從未從團體當中獲得任何權利,強調百分之百的完全負責,但這樣的哲思對應到真實世界卻是難以企及的。

透過上述集體與個體間的辯論,還引發了另一個道德議題的辯論,那就是「道德是否中立?」的問題,這也是一開始輿論所指出慈濟所沒有作到的道德高度之問題。

誠如剛剛的個體主義論點,是傾向自由主義者的觀點,其認為,因為道德的義務是純粹個人的義務,因此沒有所謂的「良善」的先決條件,意即:正義不該對良善有預設立場,正因美德有了許多形的假定與規範,使得許多宗教、政治、意識形態有了著力的空間,而形成特定的教義派,這種把單一價值觀灌輸在個體身上的行為,違反了個體的道德自由,因此,不應具焦於良善「內容」的討論,而是要去認真看待每一個個體的道德自由是否被建立,如此,才能真正匯聚「公民意識」的發展,進而尊重每一個公民的選擇與其價值觀。

所以說,自由主義者的道德觀是假定道德是不存在任何立場的,是中立客觀的,是不強調目的論的,是羅爾斯與康德所主張的:「正當優先於良善」,誠如羅爾斯所言:「目的論教條的結構,從根本上就是大錯特錯。一開始就搞錯正當與良善的關係,一開始就把正當拿開,只看良善,再用這種良善來指導人生,這是不對的。」

上述這段話正是本次慈濟風波的根本癥結,因為慈濟的道德觀不是中立的,而是有特定立場的。但這也無可厚非,無關對錯,中立一詞往往看起來很吸引人,但實際上也常常迴避所有的提問。

但是慈濟的立場很顯明,它是根據佛教的宗教信念而吸引特定人群,進而匯聚成一個團體,其所仰賴的信條正是美德的道德規律,但是,當宗教團體在陷入了某些特定的道德議題的爭論時,常常會被援引其主張「至善」的刻板印象化標準來做為反擊宗教的「偽道德」主張,這類的反覆辯證時常在重大道德爭論風波中看得到,例如:同志婚姻、墮胎議題、安樂死議題...等,而慈濟是否要出面回應食安危機,也是陷入了此類的爭議之中,即:「慈濟若強調淨化人心的至善高道德標準,何以慈濟不表態?難道不說話、不行動就能淨化人心嗎?這不是允許惡行當道嗎?」

於是,慈濟的「表態」與「不表態」成了道德爭議的核心,成了各說各話的論述,成了關乎於「慈濟的道德」是否淪喪的參考指標,這樣的情況,乃是因為慈濟從頭到尾,就不是一個主張「道德中立」的團體,相反的,它主張道德良善的優先性,是亞理士多德式的道德目的觀,即:「善的目的在於實現本性,重視日常生活的實際情況中,能符合當下情境及美好生活所需要的德性及行為,強調能「行德」比「知德」更重要」,因此,正是因為慈濟的團體特色強調行德重於知德的行動力,故而大眾才會對於慈濟的「不表態」而有了期待上的失落。

但是,若從佛法的觀點來看待「不表態」,究其「行德」的期待乃是根基於行動主體對象的不同。大眾認定的「行德」對象,是由頂新的惡行所導致的危機,故期待慈濟能「行」教化世人之「德」,然而, 上人的「行德」對象,則是沒有尊卑之分的你我他,不需要特定在此議題上行德,以滿足大眾的期待,相反的,應就平常心來推動慈濟志業的各項「德」行,兩者的角度都有其支持者,但有支持就會有反對,也因此陷入了「甚麼才是正確的」道德辯論。


關於這類的辯論,往往沒有統一的答案,事實上也不存在。無論是「棄惡從善」或是「隱惡揚善」,這當中都已包含了特定的思惟立場,是奠基在「是非」的二元對立的基礎上進行爭論,往往,在過程中,由於個人對於道德情境體認的差異,使得個體對於「道德」的解讀也參雜了「個人故事」的情節在其中,所以可以看到,即便是同樣具有「社運」背景的釋昭慧法師、與吾爾開希,在對於「公共道德」的價值體認上,仍有如此巨大的差異,一邊是具備深厚佛學基礎,另一邊則具備紮實的社運經驗,這兩方的力量如何給與「公共道德」的論述一個更深層的看待,在我認為是更重要的,因為若儘流於各自敲邊鼓的「批判」,無助於社會大眾以更宏觀的視野來解讀各種複雜的道德衝突之議題,特別是當今台灣社會的議題往往牽連甚廣,而在發動輿論背後的權宜算計也是難以估量,在此結構中,誰能引領大眾重新檢視「價值」的意涵,並在過程中保持看見事件本質複雜度的清析度,而非淪於「辯論」的形式主義,那才能真正稱的上是「智者」的高度。

這次,我以有限的篇幅來平衡論述兩者背後的價值觀,但憑心而論,我是選擇了「不沾鍋」的立場,但我無意要評價任何一方,相反的,對於各種喚起「公共道德」議題的努力的聲音,我覺得都是很有價值的,只是,差別在於,我們自己是否選擇真正的「聆聽」另一方的聲音。

同時,我也主張,我認同 上人的無語智慧,因為道德經中所言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是難以用文字體現的博大智慧,但我也忍俊不住想要以道德哲學的角度去分析此一事件的來龍去脈,所以,這篇文章,不若以往有個具體的結論,反而,會呈現有點不知所云的「混沌」感,不過,這也是我自己要去經驗的課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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