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6日 星期一

每個團體都應該被「除魅」,環團也不例外 文/釋昭慧法師

慈濟內湖開發案撤案,釋昭慧法師今天受訪表示,退讓是好事,但不是「誰大聲誰就贏」,關鍵應是重新討論此案,從生態或人類主義等觀點,共同找尋一條出路。

「慈濟已拿出風範,他們的風範又在哪?」釋昭慧說,每個團體都應該被「除魅」,很多環保團體咄咄逼人,似乎先講就先贏,看準慈濟不會告人,什麼標籤都栽在身上。

她表示,環團的論述都應該被檢驗,當環團隨便說這是順向坡,根本沒有道歉過,甚至最後就不了了之,她嘆氣說「這並不是一個健康的公民社會」。


釋昭慧還說,慈濟的內湖園區開發案是為了台北市備災及物資集散中心,萬一發生了災難,沒有此集散中心會不會有問題,她衷心希望台北市永遠無災無難,而不是事後才檢討為什麼當初沒有做好事前準備。

她表示,外界近期熱烈打慈濟,隨便就貼標籤,她站出來發聲,純粹是因為覺得環團的言行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內湖園區是否開發,我根本就不關心」,她是認為環團的言論應該被檢驗清楚,「有三十多個財團蓋大樓,這個爭議為什麼環團不打?」

該項報導中提到我說「從生態或人類主義等觀點」,這可能稍簡略了些。

我的原意是:「台灣的公共政策,倘若發生人類與環境利益衝突,或人類與動物利益衝突的兩難議題,究竟是接受生態中心主義、人類中心主義或生命中心主義?這是一項嚴肅的哲學議題。

當代偉大哲學家Tom Regan,就曾直指環境整體論的生態中心思想,是「環境法西斯主義」(ecofascism, environmental fascism)。指責云:依於這套邏輯,個體權益將在追求整體最大效益的情況下受到犧牲(Tom Regan,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 pp. 361-362.)。

然而台灣少數環團,未經哲學性的嚴謹思辨與公開論辯,就直接將生態中心主義,作了無限上綱的定調,然後將不同思維的人予以妖魔化,好像誰大聲就誰贏,這樣的社會不能稱為真正的公民社會。

我還特別向記者舉例云:

一棵樹,倘若我們無緣無故砍伐了它,這在當代環保論述中會視同罪惡,容或沒有疑義。

但倘若有人漂溺水中,旁人立即就近砍樹拋到水面,權充救生之用,這時倘若還將砍樹視同罪惡,就已沒有道理了。

回顧我於去年六月一日,在臉書上寫過一篇文章〈「環境法西斯」的最佳範例〉,正好可資補充:

「環境法西斯主義」(ecofascism, environmental fascism)指的是,為了整體的福祉,可以犧牲個體的利益。因此個體權益,將在追求整體最大效益的情況下受到犧牲。持「正義論」之社會生態學者,對它抱持質疑的態度,並且認定:環境整體論中最大的犧牲者,恰恰是在社會上最屈居弱勢的人(如窮人與有色人種)。

而生態女性主義者瑪緹基爾(Marti Kheel)則把環境整體論看成「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認為這是超越具體世界的個別性和特殊性,而選擇更為持久和抽象的領域。

因此,動輒將自我刻苦生活,卻忙於濟世救人的慈濟,封為「善霸」,誣為「財團」,並且限定慈濟必須拋棄它「慈善優先」的主體性,而把「環保」與「土地」放第一順位。連將「慈善」放在第一順位,將「環保」與「土地」放在第二順位都不可以。這就是「環境法西斯」的最佳範例。

「環境法西斯」規定慈濟運用園區的方式,就是:

不能建醫院(病患沒有他們所定義的「環保」重要)!

不能設置資源回收站(資源回收沒有他們所定義的「環保」重要)!

不能設置大台北緊急救難中心(賑災沒有他們所定義的「環保」重要)!

只能全面開挖超大滯洪池,而不顧週邊住戶可能崩塌,住民可能因此而枉死(住戶死活沒有他們所定義的「環保」重要)。

這類行徑,恰恰就是標準的「環境法西斯」,他們以「環保」與「土地」之名,對其他團體進行一種思想宰制與行為制約。並且為了達成這種高尚的目的,他們不惜動用各種邪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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