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服貿記錄:06:04[濟南] 某律師?

你在臉書上看到進入行政院本來就該抓等言論,那我要跟大家澄清,我國集遊法是一部相當不合理的法律,你今天可以想像,我要跟政府機關申訴抗議,那政府機關周圍都被劃為禁治區,你只能在遠遠的沒有人看得到的地方抗議。 那按照這個法律,所有在凱道上的遊行都有可能不合法。




但是很多律師和民間團體去向大法官請示,大法官拖了五年,才在我們抗議的第二天,用恩賜的方式,偷偷在晚上發新聞稿,告訴大家集遊法違憲了。

但是我們一看具體釋憲文就會發現,關於禁治區,關於刑事責任都沒有修。大法官挑了最無關緊要的條文,給了一個好像 318學運條款的釋憲。因為318後大家自發性的來場外保護學生,那政府不至於把所有在場外的這些人全部都判刑,如果要把它們都判刑,那我們的司法制度會癱瘓很長一段時間。政府不想處理這種狀況,所以才有第二天的大法官釋憲,但是他其實也封死了其它相關及由法條文 等於承認其他條文都是合憲的。

我們的政府非常冥頑不靈,我們出來戳了他小尾巴一下,這個政府還是繼續做他的春秋大夢,那有人問,是不是因為我們佔領了立法院,所以警察使用暴力就是合法的。

在警械使用條例之中,警察使用警械是必須遵守行政法相關的比例原則,今天面對手無寸鐵的民眾,你卻對他動手施予警棍時 ,我必須說,警察朋友,你們是違法的。

我們律師團已經準備好了 今天在行政院被施暴的朋友 你們辛苦了。我們會用法律途徑給這個不懂法律的國家一個教訓。我們期待大家繼續聲援 讓這個不懂法制的國家有覺醒的一天,台灣才有未來,才有希望,繼續加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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