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0日 星期日

從服貿學潮論道德的階級意義

寫在前頭

看標題就知道,這篇文章很硬,而且很長,如果你真的這樣想,那就對了,所以,有心閱讀的親朋好友,要有點耐心喔~~

因為,本篇是以社會學的角度,來闡述「道德」的意義。

那為什麼我會突然發瘋似的寫了這一堆呢?是因為近日觀看新聞,發現都多名嘴刻意散播出「學生可惡、警察可憐」的扭曲訊息,透過情緒性的激化來訴諸學生與警察之間的對立,爭取其民意上的認同與操弄,這種「以道德旗幟行暴力之實」的手法,絕對是台灣要邁向真正民主的社會中,所不得不去之為快的毒瘤,對於我們的學子危害甚大。
雖然,我有表明不願意再對服貿議題有任何評論,但因我有義務要指出來這種「包裹道德而行灌輸」的假面具,並針對「道德」二字作相關的分析論述,以期勉學子們有更多獨立思考與判斷的能力,因而,站在教育的立場,我還是決定要寫出來。
只是,本文有諸多較為理論的文章,讀來會較為生硬,但分享的目的,是希望能夠讓大家對於「道德」的解讀,能有更多的探究與反思,但由於學術素養仍未深厚,部分觀念無法以更簡單的比喻來詳盡闡述,是以見諒。




何謂道德

說到道德,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究竟是誰說了算,難以一言以蔽之。我們無法央求人人皆有菩薩渡世的情懷,人人皆為聖人,但我們又必須在這世上好好的與他人相處,總要有個相對應的規則來遵循,因此,彼此就會協調出一套處世原則,來應對這個複雜社會的一切問題,而這個規則,卻又因為民族性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詮釋,因此,道德往往會受到法律、習俗、儀式、文化、社會規範所影響,故而,在看待「道德」的層次上,必須要從各個角度來切入,以避免落入簡單的「是非」中。

由於,華人對於道德的觀念,長期受到儒家思想的薰陶。在其倫理文化的架構中,一個擁有良好道德基礎的人必須遵守三綱五常的規矩,另外,華人社會中對於良好品性之人之認定,必定遵守五倫八德之規範,是故,華人對於道與德的觀點,乃是根基於從自我的約束中,類推到家庭的和樂,進而到社會的和諧與世界的祥和。

所以,當今天新聞播放了許多衝突的畫面,便能引起我們內在的焦慮,發現這樣的衝突不是我們所期待的道德型態,因為我們一直以來是自詡為保存優良傳統儒家文化的捍衛者,我們之所以和中國大陸人民不同,就是因為我們都能以「禮」待人,以「禮」服人,怎麼能接受這樣的「亂」呢?

《知識份子與社會》一書第42頁中指出:「人們一旦接受凡事都要接受理性驗證的想法,就能使得菁英獲得特權,可以大肆批評自己不懂的事這樣的扭曲心態,可能會為社會帶來不良後果身為旁觀者第三方,卻以決策者姿態,假群體之名遂行已意,要求他人服從並噤聲,就是鼓勵用【無知】取代知識。」 

上面這段話,充分的說明了,當今輿論影響力為何如此之大的原因,特別是當這份子以為是的理性混雜了道德的指控時,挾帶著過去的儒家文化思想便能主宰我們對於事件的判斷,不會傾向於去理解抗議背後的合理性,反而去認同政府師出有名的抗壓手段。因為,在這些人的邏輯中,只要守法就是道德,非法就是不道德,這種簡化的二分法,容易使人避免去思考更為深刻的原理原則,但能夠輕易的生存在社會中。

這是人的本性、亦是人的弱點。

如果,理性的目的是為了讓人更進步,意識更揚升,那我這裡就要提出一個理性的挑戰:「若,守法就等同於道德,不守法等於不道德。那為何警察依法行政取締攻占行政院的學生,會被別人說成執法過當是暴力,那又為何學生翹課、抗議、霸占立法院,作出種種違背法律的事情,卻有如此多的人支持與響應?」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要問另一個根本的問題,那就是:「所謂的【合法】指的是什麼意思?」

俗話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層次」,這句話指的就是一種人類集體形成和諧秩序的共同約束力量,然而,所有的價值、規範、法律與制度都包括在「道德秩序的解析之中」,是社會意識形態之一,也是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和規範。

換句話說,我們今天大家會尊重法律,懂得守法,是因為我們認可這個守法背後的價值,是一種對於社會穩定的貢獻,是一種基於保障我的個人安全的仰賴,因為有法律的支持,我們得以施行我們的權力,但我們必須相對的付出遵守法律的義務。

不過,法律的核心精神,是建構在實質的道德基礎上,然而,道德是由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所決定,並為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服務。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階級具有不同的道德觀念,換句話說,道德亦可以解讀為是一套「公共體系」,意思是說它所適用的一切人,都必定了解它,同時若是他們用它去決定如何行動、根據它去裁判它所適用的其他人,均毫無不理性可言,因此,道德亦為一種「非正式的」存有,即它存在於沒有特定的決定程序或者權威存在,而是依據不同社會脈絡的文化氛圍所產生的不同標準。

由此可知,道德具有階級的意義,而所謂的「合法」,也具有階級上的各自解讀。

道德與階級

培根曾說:「知識,就是力量。」知識透過人的吸收及傳播對於個體的成長產生影響,而當每一個個體的知識力量匯聚成群體力量後,便表現在社會結構上的翻轉與更新,人們意識到知識所帶來在物質上的技術進步,進而滿足人類心靈上的充實與安全感,進而將知識運用於生活的改善,於是知識不在是靜態的被動理解與被閱讀,而是轉型成為主動改變世界的力量,故知識形成了具體改變社會的權力途徑,而權力是將知識形體化的一個過程,並間接地促進了知識的變動,因此,知識與權力二者間的關係,在不斷地被解構再被建構的過程中,形成了相互依存的關係

可以說,掌握知識的論述權,就是掌握了價值判斷的權力,在此架構下,誰有權決定誰是「壞人」?誰是「好人」?端視於說的那個人其權力的位階高低,並依據其主觀判斷連帶形成對他人的刻板印象,最後,在真實行動中形成了相互貼標籤的行為。

例如:我自己就意識並發現到,自己看到了學生的偏差行為而形成刻板印象,進而與內在所認知的「好學生」產生衝突與對立,連帶對學生形成了偏見,並依據自己的品格認知,進行道德勸說與論述灌輸,這種透過自身特定視野與自己品格的行動準則來詮釋學生外在行為的「應然」思維,造成師生之間形成了上對下的宰制關係,而非平行對話的互動關係。

由此看來,放在社會學的論述中,道德是權力展現的另一種方式,是有其主觀的層面,非我們所想像的如此客觀。

這個邏輯,放在個人的角度影響的只是周遭的人,然而,放在更大的統治與管理角度,由於其所影響的範圍關乎於更多的人民,更多的組織,因此,他所表現出來的「道德包裹權力」的形式與樣態,就更為複雜與難以辨認,若沒有謹慎處理並意識到這份力量,便會形成社會性的災難,如中國的文革、德國的納粹,都是前車之鑑,而這些歷史災難,都是透過道德的論述來形成排擠意見的統治工具,不會容許任何對話,而是透過塑造主流思潮,以貫徹其統治專制的意志力。

如此看來,道德的階級意識型態會左右我們對於真實性的判斷。

進一步分析此種意識型態的灌輸,是來自於我們的教育系統。

在我的研究中,我分析了台灣的「品格教育」課程背後的道德觀,受到了國家意識型態的影響鉅深。

例如:就小學課程而言,清光緒末年到民國11年,均設有「修身」一科,直到民國12年,依據新學制課程標準綱要,將「修身」改為「公民」;民國17年,設「三民主義」一科;民國18年,廢除「三民主義」與「公民」二科,另設「黨義」一科(修蔡孟錡,2006),而就國中部分,在民國64年,實施了「生活與倫理課程標準」,在這段時間的教育政策仍是以反攻復國為目標,強調民族精神教育、勞動生產教育、文武合一教育的重要性。主要內容包括黨化教育政策(仇匪教育、領袖偶像崇拜),強調正統觀念,高中生得上軍訓課程,高唱反共抗俄歌曲,高中生修三民主義課,大學生修國父思想等,甚至後來的髮禁、舞禁,都是此種政策下的產物。此項政策對當時時空環境具有相當程度的穩定作用,但也形成學制僵化、民主教育發展遲緩及升學惡補等問題(蔣致遠,1990)。

由此演變來看,品格教育的目標從強調修身的觀念,逐漸加入了國家機器的思想,將原本僅重視「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修身」道理,擴充成為「治國」乃至「平天下」的崇高情懷,而此種情懷又納入的黨國精神的滲入,由此可知,道德的核心與國家意識型態有著縝密的關係,國家力量會透過各種既存的社會制度、規範、法律與懲戒系統,來滿足其統治階級的利益。

接下來,便要進一步討論到道德與國家霸權的關係。

道德與國家霸權

Foucault在其《規訓與懲罰》一書中,道出西方治理術歷史中暴力、法律、正義及真理的權力關係,這部複雜隱密的西方「權力經濟學」(the economy of power),揭露出執政者如何得以巧妙運地用此種「權力秘笈」,理所當然地建造一般民眾習以為常的「日常生活」框架(賴俊雄,2007),其中最顯明的討論就是指陳出權力/知識的關係,其副標題雖為「監獄的誕生」,但其研究並非就真的是監獄,而是監督技術(范家豪,2010),這種監督,也是就英國著名小說家歐威爾的「1984」中所說的那句:「老大哥正看著你(the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的意思。

由於,國家公權力的行使主要是落於國家機制之中,也就是說權力關係主要是政府機構與公民之間的關係,因而國家享受著公民賦予的權力,來行使其權,但因為權力的機制過於複雜,以至於國家統治階級權力可以運用各種不同的「表面儀式」來符合其表面上的合法性,但實質上人民沒有任何實質監督的權力。

因此,權力是統治階級的工具,用以壓迫被統治階級,維持現有階級結構以及生產模式(蘇峰山,1996107),因此,國家機器已不再具備中立與客觀的特性,它成為統治團體壓制被統治團體的工具。

霸權,總是統治團體與被統治團體間磋商的結果,在此過程中存在抗拒(resistance)與結合(incorporation),它絕不是單純的從上面進行加諸權力而已。如同Gramsci清楚勾勒出的,被統治團體從未被允許挑戰階級權力的經濟基礎。

再者,在危機時刻,當道德與知識份子的領導權不足以確保持續的權威時,霸權過程將短暫的被諸如軍隊、警察與監獄系統等壓迫性國家機器的強制力量所取代。(Storey1997126)」

以上關於國家霸權的描述,說明了為甚麼馬政府可以如此明目張膽的,姑息警政署下令警察攻擊之因。

但是,身體上的直接暴力對於民眾而言太過震撼與反感,並且,有違反「理性」與「禮性」的道德形式要求,故而,暴力的形式會透過文化的方式暗渡陳倉,並再無形之間形成更為有力的控制力量,這就是文化暴力的展現。

道德與文化暴力

甚麼是文化暴力呢?

簡單來說,它就是一種象徵暴力。除了身體上的直接暴力之外,道德常以文化的樣式包裝,而文化是一種意識型態的滲入,往往難以讓人察覺,特別是文化常常是階級利益者用以美化自己道德表現的手段。

不同於直接暴力的粗造且流血的暴力手段,反而是柔和、無形且委婉化(euphemize)的形式(例如道德情感上的強制),此種經過偽飾的象徵暴力往往能成為進行宰制與剝削最有效與經濟的辦法,因為其憑藉的是為社會行動者所篤信不疑的社會世界觀,由此可知,象徵暴力是屬於文化的系統,並且會透過暴力的手段進行,而最為關鍵的著力點,則在於其實施的過程與內容被視為是合法的(legitimate)。

所以,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的統治不僅依賴經濟的物質力量,更要依靠說服被統治階級接受統治階級的信仰體系,並接受它們的社會、文化和道德的價值觀念,特別是此種象徵暴力(symbolic violence),是被視為是合法的(legitimate)。

所以,當我們看到新聞不斷播放警察的悲哀與學生的可惡,並強調某一方的絕對錯誤時,我們就要警覺到,媒體正在訴諸一種相對於「理性和平」的「非理性」標籤,將這些不符合統治階級利益的群眾歸類為暴力份子,以凸顯出合理鎮壓的正當性,媒體運用文化暴力的手段,來使得民眾得以在無形中被轉移焦點,忘了那個真正施暴的對象,是我們的政府,而非受到命令攻擊的警察或是主張公民不服從權的公民。

總的來說,道德會透過各種形式的包裝,來形成每個人對於事件的看法與決策,正因為道德的論述過於複雜,而其所形成的道德困境過於痛苦,以至於我們不容易用很輕鬆的方式來面對這樣的發生,因此,每每再遇到了重大社會議題以及衝突時,便容易趨樂避苦,不太願意去認真探究這些諸多抗爭背後的脈絡與問題,反而輕易地冠以「不道德」的標誌,來使自己感到較為「正常」。

值此學運之際,我們在看到諸多評論與指責時,不妨先冷靜下來,特別是用各種不同的角度來分析媒體的報導,當媒體名嘴打著捍衛法治社會的前提來進行抨擊與反駁時,要仔細的詢問,何謂真正的法治社會?是站在我們共同理解的道德標準來談,還是只是依照馬總統的個人意志來談,特別是馬總統認為台灣的良好理性與溫和都是好的道德表現,這意味著去抗議、去抗爭是不道德的,這些論述的背後,透露著許多階級對立的企圖,而不是真正去聆聽人民的聲音,而這才是整個服貿學運之所以延宕至今的主要導火線。

而今,我們若能撇開我們過去被灌輸的道德框架,以更高的角度去看待整起學潮,我們便能深刻地看到那反抗背後的精神,是為了戳破那假性民主的面具,以及促使整個台灣社會,進入更真實的對話與理解之中,將實質的權力奪回來,不再放任政客、媒體繼續散播無知與恐懼,讓我們得已作自己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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