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歧視

無論是種族,階級或是性別,都常會有"汙名化"的存在,只要是不符合主流化的思維,就會被身處主流社會的人任意貼上特定的標籤,例如:白人社會認為黑人是低下的;貴族階級認為窮人是低等的;性戀者認為同志是有問題的,凡此種種,都有一個基本的論述,那就是掌握道德論述的主流階級,會設定以符合自己最大利益的樣態,來進行篩選與排斥機制,

然而,做為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應當努力去看見並觀察與省思,生活中所存有與之有關的存在,而非仍然選擇關起門來歌功頌德自己的"高見",卻不容許他人有任何的批判與對話,那麼,充其量你只是用"客觀"的說法來遮蔽你內在的之"主觀偏",在我的見解中,這比承認自己有偏見,有更多道德上的邪惡,因為,透過了道德的"政治正確"將汙名化的本質合理化之後,會更加誤導社會大眾去相信錯誤的存在,以至於加深"歧視"的合理性!

彩虹之美,在於多色共存,摘掉自我框架,遠離歧視,才能創建和諧的圓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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